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7月17日,兰州银行发布《关于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完成的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期限已经届满,该行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该行股份127.51万股,占该行总股本的0.0224%,累计增持金额367.95万元,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3年4月14日,兰州银行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增持主体基于对该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该行成长价值的认可,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增持合计不低于360万元人民币该行股份。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4月14日起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