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为水大打出手 巡回法庭以案说法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谢还英

“我一直以为法院庭审是遥不可及的,这次居然在村里就见到了开庭,我觉得这种做法很接地气。”

“亲戚之间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大打出手实在是不值得,法院这样做很好,让大家都看看,冲动打人应当承担的后果。”

2月8日,井冈山法院乡村巡回法庭来到龙市镇某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数十名村民前来旁听。

原告谢小某与被告谢大某系堂兄弟关系。2022年9月,双方因邻田蓄水的问题发生争执后打架,在打斗过程中,谢大某将谢小某左前臂打致骨折(轻伤二级)。经法院审理,判决谢大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现谢小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谢大某赔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为同村村民,且该案具有培育文明和谐乡风民风的教育意义,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主审法官与村干部协商后,决定在村里对此案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在场的旁听人员进行了提醒。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争执是难免的,但我们遇事应冷静,万万不可意气用事。就像本案中,双方本是亲戚,却因琐事大打出手,未能冷静处理沟通、依法维权,导致一方受伤,另一方接受法律的制裁,可谓是“两败俱伤”。所以大家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要理智面对,冷静处理,多一点礼让和宽容,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在生活中遇到问题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为更好的还原案发时候的场景,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前因后果,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事发地点。谢小某和谢大某回过头来想想当初的事情,听了法官的劝导之后也有所触动,均同意私下进行调解,对于赔偿金额,双方表示将自行核算和协商。法官表示将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进行私下调解,如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井冈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群众身边,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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