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她”守护 | 邵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座谈会

  邵阳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4月16日,邵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座谈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竹梅出席会议。县妇联、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参加。

“未”“她”守护 | 邵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吕尚通报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典型案例,并就近年来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努力方向作了汇报。

  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和经历就反对家庭暴力、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进行细致地交流,例如“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值得关注”、“家庭教育制度如何真正落地落实”、“家庭生活中妇女儿童遭遇暴力侵害如何有效保护”、“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等,围绕创新调解模式、有效引入心理疏导教育机制、部门协作、法治宣传等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提出意见建议。

“未”“她”守护 | 邵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座谈会

  肖竹梅表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认真总结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保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用力把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要坚持能动司法,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与“抓末端、治已病”并重,持续做好跟踪帮教、判后回访、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司法延伸服务职能;三要强化保护理念,依法严厉打击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要加强配合联动,积极加强与妇联、总工会、民政局、教育局、团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和各基层组织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作者:廖小兰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