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别人“不文明” 观影的他,竟暴起伤人

只因后排观众观影太投入摇晃座椅,男子邓晶心生不满,竟暴起打人,致对方轻伤二级。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已判处邓晶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指责别人“不文明” 观影的他,竟暴起伤人

检察院供图(下同)

2022年2月,邓晶购买电影票后与妻子在上海市青浦区某影城内观影。这场电影是他期待已久的,因此观看过程中十分投入,但正当看到精彩之处,他忽然觉得自己座椅开始前后摇晃。他四顾一圈,发现是后排观众也看得投入,竟不由自主抖起脚来,导致前后两排座椅均产生晃动。

邓晶心生不满,认为后排太不文明,便转过头去大声对对方说:“你在干什么?你这样我都没法看了。”后排马上停止了抖脚,但没过多久又开始产生晃动。邓晶火冒三丈,认为观影感受全被后排这名男子破坏了,不顾妻子的阻拦,他“腾”地站了起来,跨过椅子将对方一把揪住,一拳打向对方面部。

指责别人“不文明” 观影的他,竟暴起伤人

影院之内一片昏暗,两人就地扭作一团,周围的观众纷纷劝架,但谁也拉不住,邓晶朝后排男子面部重击几拳后,才被其他观众拉开。

警方随后赶到,将邓晶带至派出所内。经鉴定,后排男子遭邓晶殴打,造成面部出血、右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遂对邓晶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电影院内观影需遵守文明规范,不干扰其他观众,但当他人出现不恰当行为时,我们也应以善意的方式进行提醒。采取暴力手段不仅无法达成目的,还会使自身遭遇牢狱之灾。(文中为化名)

通讯员 王擅文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