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6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通告显示,雅安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被处罚。
一、泸定县泸沣超市销售的、标称由雅安市三雨茶厂生产的“茉莉花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泸定县泸沣超市销售的、标称由雅安市三雨茶厂生产的“茉莉花茶”(规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15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茉莉花茶”20袋,共计5公斤,货值190元;已全部销售完;召回并封存4袋,共计1公斤。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
1.没收违法所得20.80元(大写:贰拾元捌角);
2.罚款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查,造成该批次“茉莉花茶”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料验收把关不严。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并在今后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茶叶鲜叶农残检测,严把成品茶叶出厂检验关,防止不合格成品茶叶流入市场。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7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二、芦山县和润邻家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芦山县和润邻家购物中心销售的 “香蕉”(规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1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香蕉”21公斤,货值167.16元,已全部销售完。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
2.排查整改
经查,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继续加强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切实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三、雅安市雨城区骞家山泉桶装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由雅安三雅饮料厂生产的“骞家山泉(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雅安市雨城区骞家山泉桶装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由雅安三雅饮料厂生产的“骞家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