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熊颖琪
落马8个月后,原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被双开。
2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郭铭玉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泄露涉密资料;卖官鬻爵;主动寻租。
政知君注意到,2018年,黑龙江省委曾对全省人防系统进行专项巡视,此后挖出系列腐败案件。2019年7月,郭铭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作为省人防办党组书记和主任,深感痛心、也深感汗颜。”
主动投案
郭铭玉,出生于1964年9月,黑龙江林口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郭铭玉长期在七台河市任职,先后担任市委办公室秘书,市委办公室生活福利科科长,市委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桃山区委副书记,体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0年8月,郭铭玉出任黑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7年多时间后,任黑龙江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3月,郭铭玉履新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6月14日,郭铭玉主动投案。
在此之前,2022年5月27日,郭铭玉还曾公开亮相。当日上午,黑龙江省人防办为一级巡视员李宏同志举办了光荣退休仪式,当时,郭铭玉参加。
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今年2月16日,郭铭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黑龙江省纪委的通报指出郭铭玉存在不少问题:
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
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泄露涉密资料,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竞赛器材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直斥,郭铭玉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任人唯利,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擅权妄为,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污染所任职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