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16日电(陈新辉)“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3·15’吗?”“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为加强宣传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保委启动了“科学消费·健康成长”送法进校园消费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人民网 陈新辉摄
本次活动在新疆实验中学拉开序幕,旨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的新理念、增强积极维权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和健康科学消费常识,助力未成年人增强安全意识、维权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当天,新疆实验中学680余名师生参加了活动,新疆消保委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王璐从“3·15”的由来、食品消费维权、网路消费维权、消费维权的方式方法等方面为老师和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消费维权知识课。
“我们学习非常欢迎和支持这样的普法活动,这次我们专门安排了高三年级的学生来参加活动,他们很快就会进入人生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遇到的消费问题也会随之增多,学会有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对高三学生更具有现实意义。”新疆实验中学德育处主任刘刚说,“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学习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年。”
活动现场。马映雪摄
本次活动通过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带领同学们了解消费者的权益、消费争议怎么解决、如何投诉等专业知识。通过对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讲解,认识商标、食品安全标志、保质期、绿色食品标志等,购物时要查验食品安全标识、保质期、生产日期、配料表、使用方法、贮存条件等,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堂课生动、实用,围绕未成年人消费维权热点进行了解读,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知识,让我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来自高三(10)班的牛翔说。
“网络游戏、数字产品、盲盒等处处是‘坑’的未成年人消费环境,不仅给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带来漏洞,实际也成为影响社会消费活力释放的重要掣肘因素。”新疆消保委消费监督指导部主任王辉表示,消费者权益是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最基本权益之一,仅仅靠未成年人自我甄别、识破消费陷阱并不现实,打造一个健康的未成年人消费环境,需要执法部门、经营者,包括家庭和学校等各类社会主体的协同努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消费“安全伞”,让更多未成年人理性消费,安全消费,理应成为当今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