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1个月内查处8万余起违停,将重点整治这四类违停行为

机动车违法停车加剧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妨碍市民交通出行,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并通过各种途径呼吁交警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严管严查违法停车乱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畅通,1月28日起,长沙公安交警启动了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斜停、垂直停车、多排停车、道路中央停车、交叉路口内停车、严管路段停车、快速路停车、公交车站停车、占道施工围挡周边停车、人行横道和网格线停车等十类违法停车。截止至2月15日,全市共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85691起,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经过半个多月持续整治,城区机动车违停现象有所缓解,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长沙交警1个月内查处8万余起违停,将重点整治这四类违停行为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长沙交警发现部分路段违停现象仍然屡禁不止,既有违法车辆较多、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的原因,又有执法力度不够,乱停乱放违法成本较低的原因。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违停整治,从2月16日起,在保持抄牌执法力度不减的同时,长沙交警对交警管辖道路范围内的严重违停车辆开展集中拖移执法,重点整治斜停、横停、多排停、靠路中央停等四类违法停车行为。城区各大队每天组织30台拖车,由辖区大队安排专人负责拖车的整体调度和现场拖移执法,对分控中心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发现的违停严重路段,通过集中拖车执法,一条路一条路,一段路一段路进行整改治理,以最大决心、最严管控措施,确保违停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长沙交警1个月内查处8万余起违停,将重点整治这四类违停行为

交警提示: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