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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赵奕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提出“成都市婚假只有3天,时间太短,能否延长婚假”的疑问。同时,记者在微博等社交平台搜索发现,“为何成都婚假只有3天““想去远一点的地方度蜜月,3天婚假也只够来回”等评论并不少见。
对此,成都市人社局回应:“我国婚丧假规定最早见于1959年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其中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根据《四川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199395号)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同时您可以利用带薪年休假、双休日将假期时间拉长。”
此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在2021年对此进行了回复:“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国家正在对婚假制度进行调整,将适时发布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举办婚礼和蜜月旅游。”
四川从未有过10天法定婚假?
系与此前晚婚假奖励叠加混淆
与此同时,市民谢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2014年结婚,当时婚假休了10天。同单位的赖女士也表示听说过10天婚假的说法。针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成都市人社局。
“人社部门没有过10天的规定。”成都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四川法定婚假从1959年国家规定后,一直实行的是3天。但在1993年,四川劳动厅发布复函后,规定职工结婚可由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天婚假。
为何会出现10天婚假的情况?她表示,这是由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2004年修订时明确提出“实行晚婚(女23岁,男25岁)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这一规定,此后一直实施到2016年。
“2016年开始,取消了晚婚假,也没有晚婚的说法了。”她谈到,根据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四川明确取消了晚婚假的奖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