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冒品牌还替工厂整理鞋子、配货,莆田有人被罚了3万元!

2月16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莆市监处罚〔2021〕11571号(洪川)。处罚显示,在明知其工作场所的物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情况下,还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当事人最终被罚3万元。处罚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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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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