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株桢楠古树被擅自摘牌售卖 成都一法院发出保护古树名木司法建议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司法建议是人民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审理解决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案件,对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2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发布了2022年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这些司法建议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个人信息保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重点领域,被建议单位均积极采纳司法建议,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出台专门规范性文件或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等,整改相关问题。

其中,邛崃市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司法建议,就起到了良好效果。据介绍,邛崃法院在一起案件审理中,发现位于邛崃市夹关镇某组的两株桢楠古树,被擅自取下古树名木牌证后卖与他人,反映出邛崃市相关部门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对古树名木牌证管护力度不足的问题。为确保古树名木切实受到保护,不断传承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生态意义,邛崃法院向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出该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中包括全面核查古树名木挂牌情况。发现牌证遗失或者被毁坏的,及时补挂或者更换。对古树名木的牌证进行动态管理,对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对挂牌古树进行日常管理。加大破坏古树名木牌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树名木保护牌的,经查实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对于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司法建议后,与邛崃法院就司法建议涉及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分析古树名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积极落实整改,采取全面核实古树名木管护情况。会同镇(街道)对全市登记建档的907株古树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核实古树名木挂牌情况、牌证遗失或损坏情况、生长情况以及有无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等情况,对标识标牌遗失或损坏的古树名木及时补挂。

对生长衰弱、濒危古树提出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古树名木档案管理。按照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登记造册、拍照保存,并根据古树名木保护等级进行分级,实行不同级别的管理,形成一套完整、图文并茂的档案资料。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制。结合邛崃市“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并印发《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林长在日常巡林中要对古树名木的管护情况开展定期巡查,明确要求巡查内容、巡查频次,明确各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职责。四是进一步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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