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3年1月起,上海市对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其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每人每月增加61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按本人202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8%;对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与此同时,上海市从2023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增加后,上海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含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于7月17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于7月31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总台记者 杨静)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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