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汴市监综执处罚〔2023〕4号。信息显示,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一批次白芝麻蛋酥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罚没近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处罚信息公示:汴市监综执处罚〔2023〕4号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汴市监综执处罚〔2023〕4号
当事人: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2MA45L12P30
住所(住址):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经四路中段东侧
法定代表人:鲁宜华
身份证号码:342626********0379
2023年2月1日,我局接到投诉人员举报,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月31日生产的“白芝麻蛋酥”(生产日期:2023年2月1日;规格型号:1×200包×36g/包)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日。该产品生产地是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经四路中段东侧,地址位于我局管辖区域。
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2023年2月6日,对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宜华进行询问调查,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2月10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调查: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投入原材料,共计生产“白芝麻蛋酥”45箱(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2月1日;规格型号:1箱×200包×36g/包),其中40箱已于当日销往开封市示范区涵晨副食超市,销售价格为110.25元/箱,销售收入总金额4410元;开封市示范区涵晨副食超市购进后,又全部销往开封市兵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销售的5箱该批次“白芝麻蛋酥”,其中10包已由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送往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23年2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有未销售的该批次“白芝麻蛋酥”4箱零190包,执法人员现场取样140包,委托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并经请示领导批准,对剩余该批次产品4箱零50包进行了现场查封扣押。
2023年2月1日,开封市卉萃食品有限公司在得知该批次“白芝麻蛋酥”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问题后,立即发布食品召回公告,积极与经销商联系,但由于开封市兵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后,已于当天晚上全部供给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在晚餐食用,截止到案件调查终结,召回数量为0。根据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批次“白芝麻蛋酥”的抽样检测结果均表明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