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今年4月起施行。在12日河南郑州举行的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上,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一批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涉及黄河流域9省区。
这些典型案例包括青海省尖扎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等11件,集中体现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实践成效。
本次发布的多件典型案例,坚持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监督理念,在诉前推动问题解决。比如,四川省红原县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未及时对河堤毁损问题履行管护职责,致使河道堵塞影响行洪安全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其及时修复毁损河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体现了检察机关、水利部门依托“河长+检察长”等机制,及时发现黄河保护治理问题,协同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比如,河南省检察院针对跨省浮舟侵占黄河干流河道问题,纵向一体指挥、横向协同配合,推动9组浮舟全部拖运上岸、3300吨钢铁全部清理完毕,行洪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河湖治理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原因复杂,检察机关重点针对多部门职责交叉、协调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作用,推动各方落实职责。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滩区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黄河水安全领域问题,依法严惩非法采砂等严重危害黄河流域生态及河势稳定的行为,形成法治震慑,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