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处理向黄浦江水域直接排放生活污水 多艘船舶被查处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毛海萍 记者 鲁哲)《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禁止船舶向黄浦江、苏州河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近期,闵行海事局闸港海巡执法大队在现场监管中查处了多艘内河小型船舶未经处理向黄浦江水域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未经处理向黄浦江水域直接排放生活污水 多艘船舶被查处

图说:闵行海事局执法人员对靠泊内河船开展监督检查。图源 今日闵行

黄浦江,从上海穿城而过,既是沟通长江与江浙沪内河水系的重要通道,又是一条名副其实的“水上高速公路”。闵行海事局辖区位于黄浦江上游,辖区码头码头众多,包含上港龙吴码头、吴泾热电厂码头、氯碱厂码头等大型生产企业。辖区船舶流量密集,日均船舶流高达1600余艘次,其中大部分为小型内河砂石料船舶。

近日,在闵行某码头,闵行海事局执法人员对一艘靠泊内河船“安航机XX”轮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船上生活污水储存柜液位计无液位,敲击呈空洞洞的声音,打开观察孔后发现储存柜内无生活污水,且内壁干燥无任何附着物。检查该船污染物接收凭证后,发现该船近半个月来一直处于营运状态却未曾接收过生活污水。

执法人员又在船尾发现可疑红色水桶,随后利用水桶内壁的水渍进行取样检测,发现其含有尿液的成分。经调查,“安航机XX”在黄浦江水域未经处理直排生活污水约50升,目前该船违法行为已被立案调查。用同样的方法,闵行海事局在一艘内河船舶“沪松XX”轮发现,该船向黄浦江水域排放了生活污水30升。

“这些船舶长年累月航行在黄浦江水域,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垃圾、油污水,这些污染物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就会对水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闵行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内河船舶可在黄浦江上游的闵行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进行生活污水、垃圾、油污水免费接收服务,另外黄浦江及其他内河水域已开行17条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路线,通过流动接收船对污染物进行巡航式接收。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