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凯平
6月13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情况。
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每5年进行一次,国务院确定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做好济宁市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3月份,济宁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市委市政府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目前正在开展业务培训和各项试点工作。
就济宁而言,通过普查,能够客观反映全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对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强力突破十大重点任务,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迈出坚实步伐,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济宁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这次普查预计涉及单位约100万家,其中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30余万家,个体户近70万家,工作量大面广、层次多、标准高。市委市政府对五经普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调度安排,要求通过普查摸清新时代 “家底”,助推高质量发展。对此,市县乡三级都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经费、人员、交通、设备等保障。各级政府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普查年份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济发展和普查责任体系、评价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政策激励,提高普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