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张娟 臧春玲 陈华宇
“你们真是神兵天降,太及时了,太感谢了” 江西华翔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拿到执行款后,拉着德安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
江西华翔某公司与江西雄鹰某公司、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德安法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江西雄鹰某公司、陈某某应给付申请人江西华翔某公司货款3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此案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线上线下查询发现江西雄鹰某公司、陈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某名下虽有一套旧房子,但还被多家法院查封,一时无法予以处置。2018年12月19日,德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各种努力,找到了陈某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陈某某当场付5万元并达成长期履行还款协议,可此后其便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均查找不到陈某某行踪线索。但执行法官并未气馁,一边通过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查找陈某某下落,一边鼓励申请人利用自身熟悉当地环境的优势探寻陈某某的行踪。
2023年9月6日上午11点15分,德安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反映其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出现在樟树市某小区。执行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警力驱车前往樟树市。
到达目的地虽然已是中午一点多,但执行干警们顾不上吃饭,分头悄悄蹲守在陈某某车旁静静的守候,半个小时后陈某某出现,执行干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陈某某控制住,并带上警车,懵圈的陈某某这时才知道这欠了几年的债务终究是躲不过去了,回过神后主动向陈某表达歉意,认识错误。
在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当日 14点39分,陈某某积极向朋友筹款三十万并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拿到执行款后也当即对陈某某表示谅解并出具结案证明。
至此,一件拖欠五年不还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而忙碌的执行干警在当日下午15时又马不停蹄地踏上了返程,奔赴其他的战斗岗位。
下一步,德安法院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在执行涉企案件过程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不断提高案件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护航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