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落马正厅被控贪腐2000万,他当庭认罪,请求从轻处理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5月9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受贿一案。

70岁落马正厅被控贪腐2000万,他当庭认罪,请求从轻处理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7年10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燕钦国利用担任中共滨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滨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山东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享受优惠政策、办理土地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子非法收受人民币2000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燕钦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燕钦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11月,燕钦国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燕钦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欲膨胀、滥权妄为,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审批、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燕钦国简历

燕钦国,1972年9月入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 业余大学学历,会计师。

1969.06—1971.12 桓台县化肥厂工人;

1971.12—1972.12 桓台县起凤公社团委书记;

1972.12—1976.09 共青团桓台县委常委、副书记(其间:1975.09—1976.09 桓台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田庄分队副分队长、宗王大队工作组组长);

1976.09—1980.06 桓台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

1980.06—1982.07桓台县委常委、共青团县委书记,共青团惠民地委宣传部部长;

1982.07—1986.07共青团惠民地委副书记(其间:1984.09—1986.07在惠民地委党校大专班学习);

1986.07—1987.03惠民地区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87.03—1989.06 中共邹平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9.06—1992.06 中共邹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06—1993.03 滨州地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3.03—1994.08滨州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党组成员,地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4.08—1996.06 滨州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党组成员,地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地方税务局局长(1993.07—1996.06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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