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委员: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颖

李岩委员: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推动资金来源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是更快更好推进城市更新的重点难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岩建议,研究完善财政税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

北京菜市口西片老城保护和城市更新、深圳沙井大街片区、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李岩列举城市更新成功案例,肯定我国城市更新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从全国层面看,城市更新还存在着各地重视程度不一,认识深度和推动力度不均衡,城市更新盈利模式不清晰、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

“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从法治中国的高度,保障城市更新战略实施。”李岩说,要依法推动城市更新,并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建立总规为引领的城市更新规划管控体系,通过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创新,实现存量土地和建筑资源的统筹利用。

“要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统筹利用,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李岩说,城市更新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多方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要研究完善财政税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比如对于危旧楼、老旧小区等民生保障类更新项目,鼓励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并可以通过下调贷款利率、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等金融支持政策,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还可以推动在特定行政区内项目合理‘打捆’,因地制宜推行跨项目、跨区域的综合实施方式,实现联动更新改造。”李岩举例说,比如建立在城市更新实施单元内的统筹更新机制,在街区片区内综合容积率转移、产权置换等手段,形成高效资产,盘活街区片区各类空间资源。

李岩还建议要将城市更新与构建更加有力的基层治理有效衔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摊规则,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推动专业经营单位深度参与更新工作,通过赋予实施主体更多职权和激励措施,撬动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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