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对饼干、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3大类食品500批次样品
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9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98.2%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
不合格样品名单
临沂尚客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哈尔滨市星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生产日期:2021-02-27),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临沂利客龙商贸有限公司龙湖店销售的豇豆(2022-11-08),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临沭县景龙饭店使用的鲤鱼(购进日期:2022-10-16),检出地西泮(不得检出)
郯城县齐鲁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贝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调理奶油(生产日期:2022-09-01),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费县佳垣日用百货经营超市销售的花生米(购进日期:2022-10-02),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合格
兰陵县百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贝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焙烤调理奶油(生产日期:2022-10-03),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合格
沂南县来士客百货商店销售的日照绿茶(购进日期:2022-09-10),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
山东蜜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11-23),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合格
山东九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连锁超市双月园路店销售的大冠公鸡肉(购进日期:2022-11-11),检出甲硝唑(不得检出)
通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临沂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23大类食品50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酒类、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