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明日(10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履职情况,维修资金、共有部分收益使用及监督管理情况等。执法检查分2个小组,分别赴成都、资阳、达州、巴中4个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动员会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
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法定职责情况;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履职情况;
物业服务人规范服务情况,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维修资金、共有部分收益使用及监督管理情况;
物业相关特种设施设备运维情况;
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入推进条例实施和修改条例的意见建议等。
物业管理是连接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最直接的抓手。动员会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深入查找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热点、痛点、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强化整改措施,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以良法促善治;要突出重点,强化普法宣传、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整改,高水平开展好执法检查,切实把“监督发现问题”向“监督解决问题”拓展延伸;要明确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质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法律实施的成效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等,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为下一步开展专题询问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