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工程是战时组织防空袭斗争、人员疏散掩蔽、物资储备的重要场所。人防门等设备设施是民防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平时必须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战时才能确保发挥防护效能。
近日,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建设单位危害人防工程及设施安全或者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案,并对涉事房产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越城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人防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的首例案件。
据悉,越城区人防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越城区某小区防空地下室存在人防门被拆除的情况后发函给区综合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鉴湖中队收函后,执法队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并展开调查。
经核查,某房地产公司在地下车库装修期间,为达到拓宽通道、增设车位等目的,违规拆除7处单元连通口共计14樘人防门及构配件。
执法部门认定该公司作为该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擅自拆除防空地下室人防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严重危害了人防工程及设施安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将被拆除的人防门恢复原状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以保证该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