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天定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揭开面纱,其中有关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的改革措施力度大、导向性强,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
“缩权瘦身”不是削弱权责
从明面看,这次科技部重组方案,首先集中表现在“缩权瘦身”,也就是对原有职能做减法,科技部原有一些职责分别划入农业农村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等。
与此相对应,原本为科技部直属的部分事业单位也被划出。另外,科技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这部分职能将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重组后的科技部不再参与具体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主要负责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加强对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问效。
那么,怎么看待这次改革,科技部的“缩权瘦身”,是不是意味着削弱科技部管理权责?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首先,做减法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不同职能部门的关系和细分职能,提升各个机构实际运作的效率;有效避免施政、决策的过程因分头管理造成的各种梗阻现象。
科技部不再参与具体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旨在把科技政策的制定与经费分配权相分离,有利于科技部更加公正客观去监督、检查和评估科研项目的成果,确保科技部从许多繁杂的分钱、分物、定项目的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制定宏观战略和政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