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豫政〔2023〕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省政府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省政府工作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的准则。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省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职,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五、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的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
六、省长召集和主持省政府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省政府全体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省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省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省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副省长实行工作互补制度,因外出、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职的,由互补的另一方代行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公务接待、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责,代行审签紧急公文。
八、省长离豫期间,受省长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主持省政府工作。
九、秘书长在省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省政府的日常工作。
十、省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主要负责人实行党政分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省政府各部门在省政府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