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和元宵节前后是群众集中消费高峰期,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东山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营造安全舒心的“双节”消费环境。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的农村集市销售的肉制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等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从相关进货单据是否齐全、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效期内,食品包装、卫生条件、肉类检验检疫证明等方面进行检查,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对辖区内农村集市的深入调查,发现部分摊位存在出售的现杀活禽、冷冻肉类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卫生条件不合格、食品进货渠道不明确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经过大量实地调查和取证,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治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切入点,时刻把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放在心上、落在实处,与相关行政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为致力于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而笃定前行!
来源:东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程莹
审核:李海昌、李迎琳
【来源:鹤岗东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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