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招标第三方机构,评估郑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8日消息,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委托第三方机构,以第三方视角全面评估郑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形成评估总报告和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

目前,该项目已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20万元,服务期120日历天。

附: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视为一个供应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最多可以有两名成员;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须满足第1条、第3.1、3.2条规定;

(5)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签署本次磋商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责编:陈玉尧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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