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侵吞38万元犯贪污罪被判刑:把学校搞成“家族企业”,食堂供应商都是其亲属

校长侵吞38万元犯贪污罪被判刑:把学校搞成“家族企业”,食堂供应商都是其亲属

↑庭审现场

“一失足成千古恨!本来即将退休享受天伦之乐,而我如今不仅害了自己,更是害了家人!”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荞窝镇中心校原校长唐正华,在留置室内流下悔恨的泪水。

近日,四川省凉山州纪委监委网站披露了唐正华犯贪污罪一案。30年前,唐正华曾是一名教师,2013年4月,唐正华回到家乡的荞窝镇中心校担任校长,当他发现学校食堂利润很大后,便安排自己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做食堂的食材供应和管理工作。久而久之,镇上的老百姓都戏称中心校成了“唐氏学校”。

除此之外,唐正华还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荞窝镇中心校学生营养午餐和助学金等国家专项资金合计451.20万余元,从中侵吞38.06万元,用于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23年1月17日,唐正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学校成了“家族企业”

食堂供应商都是他的亲属

唐正华到任荞窝镇中心校校长的前两年,大家对他的印象是工作勤奋认真、为人真诚友善、生活不贪不占。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正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集中,私欲也变得越来越膨胀,最终在校长的位置上逐渐“偏航”。

唐正华有个亲弟弟,之前坐过几年牢。唐正华的母亲多次嘱咐他:“当哥哥的要把弟弟照顾好,给弟弟找点事情干。”

当时,荞窝镇中心校的围墙外有一处空房,唐正华将其买下后,加盖了几层,便交给弟弟开小卖部,售卖办公用品和学生的生活用品、零食。为方便弟弟做生意,他还安排人将围墙开了个后门。于是,学生在弟弟的小卖部买零食不叫垃圾食品,从学校外带进去的零食就是垃圾食品。办案人员介绍,学校师生都知道,办公用品等一概不能在校外买。

当了一年校长后,唐正华发现学校食堂的利润更可观,2014年底,他抱着“谁赚都是赚,不如照顾亲友”的心态,把原本承包出去的食堂经营权收回来,由学校管理经营。

学校食堂要找三家供应商,分别供应蔬菜、大米和猪肉。于是,唐正华让弟弟再兼顾起米面油的供应工作,让侄子负责供应蔬菜,让表姐夫来供应猪肉。从2015年到2018年的3年间,在唐正华的特殊“关照”下,他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把学校搞成了“家族企业”,获利匪浅。也正如此,荞窝镇中心校是“唐氏学校”“家族学校”等说法,在镇上流传开来。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