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登《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 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一文指出,当前,随着国际力量对比变化和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已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社会组织对全球治理的参与更加直接、广泛、频繁,并产生深刻影响,成为加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近年来全球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我国正在从全球治理的参与者逐渐向领跑者转变。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社会组织在参与全球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上与我国的国际地位还存在差距。作为全球人口大国,我国在国际话语权上的比重还有待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主导国际项目的能力仍需提升。
要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专业化人才建设的规模和水平。一方面,应加大对现有国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国际化水平提升的培训,根据各类型社会组织发展战略定位、专业技术优势、会员覆盖行业和社会组织人员整体素质等因素,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局势变化,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另一方面,应鼓励高校根据自身优势设立培养国际组织人才的专业或学院,持续稳定地向国内外各类社会组织输送具有全球化视野、理想信念坚定、专业技术过硬的青年人才,建立起高校与社会组织“双向互通”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
要进一步理清家底,释放活力。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5月底,全国社会组织数量已超过90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89个,已基本遍布所有行业和领域。这个数量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组织的2万倍、改革开放初期的150倍。可见,我国的社会组织孕育着巨大的潜能与活力。发挥国内社会组织的数量优势、特色优势,并将其转化为影响力优势和竞争力优势。要将国际先进的项目和理念“引进来”,更应“推出去”一批“有价值”“有情怀”“有深意”的中国特色项目。同时,集中各方力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话语权的国际社会组织,实现我国社会组织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类、公益类社会组织为先导的深度国际合作。一方面,应积极鼓励国内科技类、公益类社会组织与全球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合作,建立国际科技、公益人才互通“快速路”。在此过程中积极践行中国提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文化交流互补,相互借鉴。另一方面,以科技和公益为引领,探索一条建立在承认世界文明多样性基础上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中国方案,推动建设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公益活动的国家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