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佳华
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参观法庭、庭审旁听;大连市司法局联合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多部门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妇联、律师协会、教育局走进校园,以案说法;辽阳市司法局联合共青团以趣味运动会的形式将法律援助带进校园……“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辽宁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活动。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年来,辽宁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着力完善法律援助覆盖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同级横向共青团、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形成纵向联动互补、横向合作顺畅的法律援助网络,方便未成年人群体就近就便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法律帮助。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服务平台、网络平台融合的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平台中法律援助服务功能,扩展为未成年人等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的渠道,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获得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根据未成年法律援助业务特点,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维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严格筛选经验丰富的案件承办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做到认真体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确保未成年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同时,辽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打造“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品牌,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依托各级共青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8个,年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00件以上,年均提供未成年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