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朱磊
“房子问题解决,我和家人可以安心过年了。”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实质性化解了上饶市玉山县李某关于房屋强制拆除的行政争议案,李某表示感谢。
之前,李某曾因不满房屋搬迁协议和补偿安置方案,先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因房屋强制拆除,2022年9月,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省人民检察院联动上饶市、玉山县两级检察院,到当地开展调查和组织调解,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
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江西省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引导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77件,同比上升114.5%。
促使公司将拖欠工资支付到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解决未成年儿童户籍难题......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化解住房、婚姻登记等民生热点领域案件,努力解民忧、破难题。
丈夫突发疾病去世,冯某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通过审查案卷、实地调查核实后认为,该决定并无不当。检察机关在调查中了解到,冯某某患有重大疾病、收入较低,决定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报”迅速办理、及时发放。经过检察机关协调沟通,公司另行补偿5万元。冯某某撤回了监督申请。
“针对涉民营企业行政监督案件,我们积极促成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化解,为企业发展解困。”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建立管理台账,为民营企业依法撤销或减免加处罚款、挽回经济损失,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水厂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查明企业因旧证到期、新证未到,导致没能及时出示有效《食品许可生产证》被处罚,且生产经营存在困难。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后,提出以“附条件执行和解”方式,为企业减免滞纳金7.1万元,并向企业宣告送达《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函》。水厂缴纳了7.1万罚款,承诺树牢规范生产理念,做到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