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吴 攸
“注意!本案风险等级5级,概率95%,具体风险构成如下:现金交付5万元以上……”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法官楼呈飞收到一则来自“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的消息提示。他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条中的“43万元现金交付”引起了系统的预警,进而引导法官在调解中发现虚假诉讼事实。
自动识别、自动预警,浙江法院近日在全省上线“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为法官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提供大数据支撑,为法院自主查处、主动出击提供有力保障。
虚假诉讼扰乱秩序
破解难题刻不容缓
虚假诉讼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司法权威,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为有效破解虚假诉讼发现难、识别难等司法难题,持续深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2022年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嵊州市人民法院和三门法院,共同开发建设“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
一直以来,虚假诉讼存在发现甄别难、标准统一难、跟踪监管难等现实问题,令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步履艰难。
三门法院副院长王茜介绍,仅三门法院一家,在多年打击虚假诉讼的实践中针对民间借贷类案件梳理出虚假诉讼异常特征41条,但依旧无法全面概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补进新发现的特征项目,判定标准统一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然而在传统办案模式中,法官因办案经验多寡不均,对于证据审查标准仅能达成基本共识,实际审理中对哪些异常行为可以怀疑存在虚假诉讼、关键证据缺失是否可以认定伪造事实、虚假陈述是否可推定虚假事实等问题上的判断标准各有不同。
案件之间信息的茧房化、数据的孤岛化、线索的碎片化,是摆在法院开发小组面前的难题,而互联互通的数字化应用成为他们破解困境的利剑。
筛选归纳案件特征
“三步走”开发应用
从何入手开发应用?
绍兴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凯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虚假诉讼表现形态虽然各不相同,但在同类同级案由中又有共性特征可循。比如原告是职业放贷人身份、原被告间是特定亲戚朋友关系、庭审中无实质性对抗或迅速主动调解、被告财产正在执行分配等情形,是借贷纠纷中的共性特征。特征对应越多,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概率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