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据@理塘丁真
封面新闻记者 王越欣 李庆
2月2日,四川理塘县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发布了一份关于丁真珍珠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因吴某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
2月3日,理塘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证实了此事,并表示,按照法院公告,该案将于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公开开庭审理。
2月2日,理塘人民法院在天眼查上发布的公告
法院公告显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事实上,在2022年5月8日,微博号“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便发贴出一份律师声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本所武荣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表委托人就近日部分网络用户侵犯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5月8日,“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发布的律师声明
律师声明称,近日,百度贴吧、新浪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中有部分用户制作、发布、传播、转载了大量以委托人的肖像、姓名为主要内容,并配以其他侮辱、恐怖、低俗、丑化的文字、图片、声音等元素对委托人的人身、人格、尊严进行欺辱及贬损。该等内容极具攻击性、侮辱性与贬损性,并被大量网络用户浏览、评论、保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