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化妆品“时通牌甘油护肤液”超过使用期限,北海市海城区瑞安大药房受处罚

在售化妆品“时通牌甘油护肤液”超过使用期限,北海市海城区瑞安大药房受处罚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消息,该市海城区瑞安大药房因在售的化妆品“时通牌甘油护肤液”超过使用期限,被

北海市海城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当事人:北海市海城区瑞安大药房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2699855183Y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场所:北海市云南北路北云花园6号

投资人:张宗琼

经营范围:药品、食品、酒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1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北海市云南北路北云花园6号张宗琼经营的北海市海城区瑞安大药房进行检查,该店正对外营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售的化妆品“时通牌甘油护肤液”,产品标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妆20160013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日,共1,已超过使用期限。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详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桂北市监实强海〔2022〕24065号)及其《财物清单》。我局于2022年12月9日立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并提取《营业执照》、投资人身份证、购销记录等有关书证等。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0年2月25日从广西明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1瓶时通牌甘油护肤液,零售价格是4元/瓶,没有销售过,故无违法所得。涉案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均已扣押在案,货值金额为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询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其《财物清单》各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责任编辑:AK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