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题研讨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了解,这是最高检发布的首批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检察院诉宁夏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李某某等4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7件。违法类型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非法侵占、过度利用、违规开发、防护林管护等类型。在程序和案由上类型丰富,既包括诉前程序,也包括诉讼程序;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例是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理念、机制以及制度价值等方面探索形成的成功经验的缩影——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涉荒漠化防治案件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立足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功能定位,推动治理完善;与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长效治理;更新司法理念,推动系统化治理和一体化保护。
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提升办案质效,积极稳妥多办、办好有重大影响、示范作用的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件,服务荒漠化防治重大战略部署,为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荒漠化防治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推动提升荒漠化防治能力和水平。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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