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岁就出来工作了,家里面养不起这么多人。”
“我不喜欢读书,我想早点出去赚钱。”
“别人跟我说包吃包住,可以当学徒,工资也高。”
处在花季的少男少女,本应该在安宁校园里沐浴阳光,在知识海洋中自由遨游。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酒吧、美容店、理发店、娱乐场所为降低用人成本,利用“读书无用论”“轻松赚快钱”“自己当老板”等话术吸引未成年人辍学,非法雇佣童工。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极易被娱乐场所‘万花筒’所迷惑,染上不良嗜好,最终可能引发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给予司法救助关怀等有力举措,致力于从根源上破解非法雇佣童工问题。2022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及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的通知》,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推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协同保护的社会环境,还“未成年的你”一片净土。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双皱巴发白的手、一头金黄毛糙的头发、一身成熟俗套的打扮,这些与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庞搭配起来,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2021年,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参与其中且受伤的小林(化名)年仅15周岁。
“因为家里穷,我很早就辍学出来打工,在理发店当学徒已有一段时间……”面对检察官的问话,小林轻声诉说着过往。
检察官敏锐地发现,在审查过的多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均发现个别美发机构存在雇佣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洗头、染发等工作的行为。
为此,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实地深入走访,通过调取行政机关执法监管材料、开展问询以及查看店内监控、工作量记录单等方式对美发机构开展抽样调查,发现这种情况不是个例。
“非法雇佣童工既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剥夺了未成年人法定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晋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娟说道。
2021年10月,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在福建省率先针对美发行业聘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连锁美容美发机构29家,查处雇佣童工3名,发放《自觉抵制雇佣童工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1000余份,从事前、事中、事后整个环节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