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新能源汽车最新奖补措施,最高可申领两千元电费补贴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每辆新能源汽车最高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若干措施》配套的政策解读文件称,目标到2025年,海南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50万辆,新增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60%,总体车桩比在2.5:1以下,实现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国领先,推动该省提前实现交通领域“碳达峰”目标,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支持货运领域、客运领域、环卫车、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等方面,具体包括:

  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中重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3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轻型及以下车辆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2万公里的,每辆车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的,按中大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0.8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环卫车(以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且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的,按中重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

  为支持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提出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海南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已申领本措施前三条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的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以上补贴标准逐年退坡,2023、2024、2025年注册登记的车辆补贴标准分别按车辆对应领域补贴的100%、90%和80%执行,且每辆车只能申领一次;运营服务补贴和充电费用补贴不得同时申领;省级《若干措施》补贴不影响申领市县新能源汽车补贴。

  《若干措施》强调,申领补贴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若车辆自注册登记起一年内仍未接入省监管平台,导致无法提供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要求的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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