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 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

  中国网财经1月22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日前,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的背景。

  答: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统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2个国务院部门开展首轮常规统计督察以及对部分地区、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专项统计督察、新一轮常规统计督察,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等,统计造假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增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发挥。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树得还不牢固,个别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仍有发生。党中央此次修改《条例》,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的第一百三十九条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2.问:“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有何重要意义?

  答: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是加强了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是最重要的党内法规之一,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及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必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了对统计造假行为惩治的纪法衔接。“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为追究党员干部统计造假纪律责任提供了直接依据,有利于推动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落到实处,实现纪法有效衔接,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三是有利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的一项基本职能。将“统计造假”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更好地保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客观真实反映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提高统计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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