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15周年 法治护航市场公平竞争

  2007年正式颁布,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22年迎来首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经走过15个年头。15年来,我国实现了反垄断统一执法,发布世界上第一部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民生福祉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有力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维护消费者利益,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15年间,我国已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以1部行政法规、8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6部部门规章为主要框架的法律规范体系,中国特色反垄断法律制度已然成形。

  反垄断是国家治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建市场监管总局,整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原工商总局的反垄断职责,明确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反垄断执法工作,构建起中央和省两级负责、优化协同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体制。202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市场监管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增加和优化内设机构,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强化竞争政策理论研究和技术支撑,反垄断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

  15年间,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不断完善,反垄断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为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反垄断法是一部护航公平竞争的法律。

  随着反垄断法的深入实施,我国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确立并强化,使竞争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得以充分发挥。15年间,反垄断执法机构深入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和竞争政策试点,加强与产业政策等其他政策协调配合,建立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9年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持续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蔡之兵表示,去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这为破除地方保护、引导地方高质量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勇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肩负完善市场、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法治保障等方面的使命,未来要继续通过更加常态化的实施,以及不断完善程序、责任和体制机制保障,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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