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8日对外发布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有关要求,以及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

  在调查对象和范围方面,通知明确,2023年开展首次调查,以餐饮经营者和居民为调查对象,在3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率先开展。到2025年,调查对象逐步扩大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食品经营单位,调查范围逐步拓展至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延伸至县城建成区。

  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主管部门选定至少一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首次调查。要开展餐饮经营者抽样调查、居民问卷调查、行业情况调查,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形成食品浪费抽样调查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选定城市根据食品浪费抽样调查情况,剖析反食品浪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加强工作落实和监督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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