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商务部表示,中方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实施RCEP,为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深入实施和用好协定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协定红利持续释放。
对外开放站上新高点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RCEP的全面生效将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强劲动力。”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协定对15方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该负责人表示,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以实际行动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致力于不断推进全面、互利和高水平的经济伙伴关系。15方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开放承诺,叠加各领域高水平规则,将极大促进区域内原材料、产品、技术、人才、资本、信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促进成员国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
此外,RCEP的全面生效为我国与成员方扩大货物贸易创造了更有利条件,还将带动相应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营商环境的提升。
助力稳外贸稳外资
RCEP生效一年多来,成员间货物贸易成本明显降低。根据协定,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各成员间货物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区域内贸易成为稳定和拉动各成员对外贸易增长的关键力量。
商务部数据显示,RCEP实施为我国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贸易看,2022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2.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今年1至4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为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9%。
从吸引外资看,2022年,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今年1至4月,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RCEP为我国广大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和实惠。RCEP叠加我国和RCEP其他成员已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帮助企业降低了贸易成本。
深入对接RCEP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