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消息,据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介绍,今日下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调整政策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
此次方案优化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限行范围上,将“中心区域限行”调整为“部分路段限行”,二是在限行时间上,将“全天候限行”调整为“全天、白天、高峰分层次、分时段限行”。
官方表示,之所以做出如此调整主要是根据之前收集的意见,当前社会各界对限行主要持两种观点。
一是认为电动自行车事实上已经成为买菜、接送小孩上学等短途出行的补充,应该通过引导和规范,让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和行人和谐共存;
二是认为市中心区早晚高峰交通拥堵、非机动车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资源不均衡,对中心区电动自行车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具体限行区域与时间:
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路段行驶:
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
解放北路(大北立交以南)、解放中路、解放南路、解放大桥;
天河路(龙口东路以西)、环市东路、环市中路;
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中山七路(康王北路以东);
临江大道(马场路以西)。
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路段行驶:
主干道路段:
沿江东路、沿江中路、沿江西路;
阅江中路、阅江西路、滨江东路(广州大桥以东)、滨江中路(海印大桥以西)、滨江西路(人民桥以东);
新港东路(华南快速路至科韵南路)。
次干道、支路:
白云区:云城东路(齐富路至金园路);
越秀区:麓湖路(恒福路以北)、麓湖北路、麓湖横路、麓景路(麓景西路以北)、晴波路(海心桥以西);
天河区:金穗路(冼村路至华夏路)、花城大道(冼村路至华夏路)、珠江东路、珠江西路;
海珠区:会展东路、会展西路、琶洲大道东、琶洲大道(华南快速路以东)、广州塔路、艺苑路(艺洲路以北)、双塔路(磨碟沙路以西)、艺洲路。
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内环路(含A线、B线)及高架放射线;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