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科技“带病”冲刺深市主板IPO

  在IPO闯关的关键期,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和科技”)遭到了群众举报,其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因此被工信部取消。据了解,德和科技2020年被认定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是自2020年开始,公司归属净利润出现了大幅提升。在业内人士看来,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被取消,不仅公司涉及到的481万元的补助面临被收回的风险,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也将受到负面影响。此外,报告期内,德和科技还存在子公司被海安发改委要求停产、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处罚的问题。

  被取消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

  近日,德和科技深市主板IPO已被平移至深交所受理,公司在深交所官网披露了招股书。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与前次披露相比,德和科技新出现了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被取消的情形。

  德和科技表示,近期因群众举报,工信部出于审慎角度取消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并导致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荣誉被取消),仍保留公司子公司江苏德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荣誉。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表示,“专精特新”企业就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一般来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什么情况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会被取消认定?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表示,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或是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都会被取消认定。

  此外,娄霄云指出,《办法》还对涉举报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办法》第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对受理的举报内容,相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向被举报企业核实,被举报企业未按要求回复或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在招股书中,德和科技表示,公司申请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第一批重点“小巨人”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不存在数据造假故意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

  针对举报事项的具体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向德和科技方面发去采访函,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481万元补助可能被追回

  在被取消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背景下,德和科技因此获得的481万元政府补助有可能会被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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