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大城市的新任务

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数大,产业、生活等各类要素聚集度高,城区土地基本进入存量时代。

7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城中村改造,是在土地功能置换、产业提升、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同步优化,通过综合性更新,实现人居环境、城市功能、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随着超大特大城市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开启,青岛将如何打开新的生长空间?

城市心观察第992期

撰文/高涵

审校/张慧

提及“大城市”,不仅是众多人的向往,也是不少城市的追求所在。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城区人口作为衡量大城市的关键指标。根据住建部2022年10月公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我国共有19个超大特大城市: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8城;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杭州、东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11城。

城中村既是历史和传统的遗存,也是“半城市化”的产物、“半现代化”的表现。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

青岛:特大城市的新任务

新市民、年轻人和外来人口,主要集中在超大特大城市。如何打破旧的城市化模式,实现由土地城市化向人的城市化转变,科学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更好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青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不同于前一轮棚改以开发商品住宅为主导,本轮城中村改造范围限定于超大特大城市,由地方功能性国企主导,要求“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推进上不搞大拆大建,“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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