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10天了
董女士仍无法释怀
因为医生的贸然闯入
她上身赤裸着
正好对上走廊上那几双男士的眼睛
董女士不能理解
医院宁可赔钱
都不愿公开道歉的做法
3月9日,董女士和丈夫一起来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的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新区中心医院)做孕前检查。刚做完乳腺检查未穿衣服,突然有人推门而入,带进的风掀起帘子,门外走廊上的人都看了过来。
“当时情绪激动,质问推门的医生,并要求她公开道歉却遭到拒绝。”董女士说,当时院方说的话很不尊重女性,“你要生过孩子这就没什么,你太传统了,难道我生过孩子我不传统就应该被人看吗?”
到了医院医患纠纷办公室,院方表示愿出300元了结此事,话赶话得说到了10万元。董女士表示,“他们给我暴露身体标了300的价码,后来又涨到了1000元,我没想过要赔偿,我的诉求就是要求医生能够真诚地、公开在医院大厅的导医台前向我道歉,而并非给钱补偿安抚。”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新区中心医院 )工作人员对此事表示:
医生直接推门的举动的确欠妥,医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注意方式方法,也调取了走廊的监控,确认当时就诊室外有两名男士一名女士,并非董女士所说的4名男士
对于医院回绝当事人在医院大厅导医台前公开道歉的诉求,该工作人员称,因为事发后院方还未了解清楚,所以先予以回绝,待事情了解清楚后,这样的诉求不是不能满足
提出给钱是为了安抚就诊者的一种补偿,但对方却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在羞辱她。同时,董女士提出20万元的赔偿。
针对医院的回应,董女士表示,她从未提过20万元的赔偿要求,10万的说法都是当时话赶话赶出来的,而并非她想要钱。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院方医生贸然推门致使董女士上半身走光,侵犯了董女士的隐私权,构成民事侵权,院方得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