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这为当前及未来的文艺创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什么样的文艺作品能够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文艺作品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本报约请著名学者、文艺评论家王一川撰文,对此进行深入辨析。
——编者
人们常说,文艺作品总要以精神力量去感动人和鼓舞人,目的在于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但这种精神力量是如何具体表现在作品中以及如何转化为观众的精神力量的,学界往往语焉不详。每部文艺作品都以具体的媒介材料去诉诸观众的感觉,例如文学是语言艺术,音乐属于声音艺术,电影由运动影像构成,美术则是视觉艺术……它们怎么就能够从具体可感物中转化出内在的精神力量来并且让观众获得同样的精神力量呢?这无疑是一个需要略加辨析的问题。
文艺作品的精神力量首先在于其可感性
文艺作品的精神力量,其实首先来自于它的带有某种物质可感性的美感力量。文艺作品的媒介(材料)虽然不同于一般物质,但总是具有某种物质可感性的,也就是以具体可感的物质媒介材料去诉诸观众的审美感官,例如语言文字需以声音和意义组合方式诉诸人的视听觉,美术则由可感知的线条、色彩、构图等画面唤起观众的视觉反应。假如不能以这种具体可感的物质属性去唤起观众,文艺作品更高而且丰富的精神力量就是无从谈起的,因为观众一点都感觉不到。
美学家克罗齐所谓最好的艺术仅仅来自于人的直觉的主张,完全无视人的感官的感发和确认,是站不住脚的。任何文艺作品都必须首先诉诸观众的感觉,然后才有可能通向其心理或精神层面。钟嵘说诗人的创作缘于“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这与观众的接受机制是一样的,首先感受到物质性媒介的感发,然后才激发心理反响和意义共鸣。恰如刘勰《文心雕龙·物色》所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外在物质媒介的感发才让人的心灵摇荡起来。“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情往似赠,兴来如答。”同诗人以其感觉萌动和符号表意形式创造去回应外物的感发相通,观众也必然会以相应的感觉和符号表意形式再创造去加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