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厅官为何退休6年后落马?纪委书记披露重要办案细节

撰文 | 董鑫 熊颖琪

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宇新的署名文章《打破“安全着陆”幻想 》。

文中披露,2022年,沈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3838件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02人,其中查处已退休人员4人。

在查处的退休人员中,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某某是在退休6年多之后被查,在建筑领域及其原单位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和震动。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公开报道显示,“王某某”就是原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海玉。

退休后仍帮他人协调“平事” 是“靠房吃房”的典型

王海玉出生于1955年10月,山东烟台人。

王海玉的工作履历一直在沈阳市,曾在沈阳市房产机械厂、沈阳市房产建材公司工作。

1987年6月,王海玉进入沈阳市房产局,后历任科长、产权监理处副处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房产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等职务。

2007年3月,王海玉履新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直至2015年10月退休。

杨宇新在文中首次披露了王海玉一案的办案过程。

2022年1月,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了沈阳市公安局移送的王海玉有关问题线索,经初核发现,他名下存有大量钱款,并存在生活作风问题。

2022年5月,沈阳市纪委监委对王海玉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

王海玉到案后,纪检监察部门面临其违纪距今时间久、年度跨度大、涉及单位多、调取证据难、证人配合度低等困难。

退休前,王海玉多年在房产、城建领域任职,深耕建筑行业数年,被“圈内”誉为“行家”。他惯于瞒天过海辗转腾挪不义之财,在交代问题时避重就轻。

纪检监察部门将看似不关联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发现王海玉的妹妹还代为持有大量财物、其住房为受贿所得等线索,找到了突破口。

在案件推进中,纪检监察部门采用远程提审、视频连线、要点提示、内外结合等方式,从微末入手按图索骥、固定证据,最终查清了其违纪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王海玉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文章指出,王海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以低价购房或以高价售房的方式获取巨额利益,特别是退休后,仍然利用其在房产领域的影响力,帮助他人协调“平事”,干预插手工程事项,是“靠房吃房”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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