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重庆真心善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被警告并处罚款40000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渝药监药处罚〔2023〕9号 | 重庆真心善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案 | 重庆真心善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9150010835276264XM | 罗丽华 | 当事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任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为质量机构负责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4万元;2.警告。 |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3.05.15 | 2023.05.17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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