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改革后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降低了吗?参保人员吃亏吗?热点问题回应来了

近期,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相关话题频频引发市民关注。2021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在2022年3月按照国家的文件精神出台了我省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四级调研员袁源介绍,为了顺利推进改革,湖南省医保局先进行了门诊统筹,让老百姓享受报销,然后才进行个人账户改革。2022年10月1日起,长沙、株洲、湘潭和省本级率先实行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2022年12月,全省各市州也已落地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12月底全省已经全面建立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的保障机制,全省已经有72万人、141万人次已经享受了门诊共济保障,医保基金支付2亿元。

按照改革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开始实行减计,因为此项涉及到老百姓的个人收益,2月17日,针对相关热门话题,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接受媒体集中采访,对近期社会热议的焦点问题进行回应。

医保改革后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降低了吗?参保人员吃亏吗?热点问题回应来了

1. 我省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是如何确定的,考虑了哪些因素?

湖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吴颖英:医保待遇政策始终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已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基本需求。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不仅设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能够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没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也能够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国家文件规定,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为今后顺利推进省级统筹,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测算,我省实施意见统一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最多能够给参保人员实际报销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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