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城法院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近日,江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罪案件。江城县党政机关及职工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庭审观摩,“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1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2家国有单位会计职务期间,利用单位财务管理漏洞,采取虚开、伪造发票,修改对账单、模仿签字、伪造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虚构经济业务往来等方式,将单位基本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国有资金165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偿还网贷等。合议庭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指控罪名及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记者)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