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前置 青岛市北区司法局提升行政复议纠错质效

调解前置 青岛市北区司法局提升行政复议纠错质效

(来源:青岛市北区司法局)

信网5月12日讯 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市北区通过“调解前置”的办案思路聚焦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主动担当参与化解,形成了审前调解前置、审中积极协调、审后案件回访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提升复议纠错质效。

近日,申请人脱某因承租房变更纠纷向市北区房产管理中心要求履职答复,市北区房产管理中心根据履职要求作出《告知书》,申请人脱某不服向市北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告知书》。案件受理后,复议机关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中存在瑕疵,及时联系市北区房产管理中心主动纠错。同时,市北区行政复议机关组织申请人与行政机关调解见面会,通过面对面沟通对申请人释法说理,帮助申请人缕清维权思路,寻找正确的解决途径,找到双方能够达成的共识,寻求行政纠纷的化解。申请人脱某从申请复议到实现复议请求主动撤回行政复议仅用10天时间,大大的减少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这起案件是市北区行政复议公正高效化解纷争、坚持复议为民的缩影,今年以来市北区行政复议针对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类个案中的违法行为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编纂《违法建设拆除类案件审理指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做到“一案审结,全面规范”,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为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功能,助推行政争议化解,市北区行政复议机关坚持“第一时间介入”,在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前发现行政机关明显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等情形的启动“调解前置”机制,不断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同时,通过组织案件调解会,加强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互动,促成双方和解,力争将纠纷化解在源头,避免程序空转,增加申请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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